盘山县甜水镇小台子村盐卤水资源储量核实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收集以往地质成果
立足有效开发利用盘山县甜水乡地下卤水资源丰富特点,基于辽宁省矿产资源规划、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并结合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地理条件、气象、地质、环境、社会经济等资料和卤水盐矿资源的特色经济的状况,全面评价盘山县甜水乡卤水盐矿产资源现状、成矿类型和分布特征。
(二)结合盘山县矿产资源规划
充分利用盘山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成果,揭示盘山县卤水盐矿分布特征,以地质单元为对象,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综合评估,科学评估卤水盐资源开发适宜性、储量大小、经济效益,研判卤水盐矿产资源开发合理性和卤水盐矿藏整体潜力。
(三)科学确定规划目标任务
遵循盘山县矿产资源规划和卤水盐矿成矿规律,以“青山绿水”为主线引领盘山县开发利用卤水盐矿,重点从矿产资源规划格局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调整、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绿色有效开发矿产资源等方面,科学制定勘查阶段目标,提出合理预期性指标。
(四)明确重点勘查区域与主要勘查手段
在矿产资源规划总体布局、矿山绿色勘查的基础上,基于盘山县潜藏卤水盐矿潜力评价,形成科学性勘查系统,根据盘山县卤水盐矿藏潜力,确定卤水盐矿重点区域,综合布设勘查工程,依据充分,目的任务明确,工程内容清晰。
(五)绿色勘查与创新机制
应依靠科技和管理创新,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污染和破坏。应充分体现并明确提出绿色勘查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包括明确的业务技术安排,预防控制和组织管理措施。勘查施工过程中,各工作环节应严格按照勘查设计落实绿色勘查具体要求和措施;勘查工作结束,应按照规定及时开展环境恢复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勘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勘查项目验收时,应将落实绿色勘查具体要求和措施的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六)数据汇交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91号,做好向地质资料管理单位上交其所获得的工作成果,即地质资料(复制件)。地质资料管理单位负责对汇交来的成果资料进行整理、鉴定、登记、保管、提供借阅利用等。
(七)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根据勘查成果编制形成《盘山县甜水镇小台子村卤盐水资源储量核实》图鉴、编制说明和储量核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