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对战勤消防站、特勤消防站、训练馆、消防训练基地、车辆管理室、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反恐怖战训综合楼、训练作战基地宿舍、警校教学综合楼、车库、食堂十个单体建筑进行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 2、建筑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氡(Bq/m2)、甲醛(mg/m2)、氨(mg/m2)、苯(mg/m2)、甲苯(mg/m2)、二甲苯(mg/m2)、TVOC(mg/m2)。 3、本次服务检测项目参数不得分包。 4、检测实验室需要在全部现场及实验室检测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及时出具《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 5、执行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 《建筑室内空气中氡检测方法标准》T/CECS 569-2019 《居住区大气中甲醛卫生检验标准方法 分光光度法》GB/T 16129-1995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2部分:化学污染物》GB/T 18204.2-2014 6、提供可以证明检测能力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7、出具的验收报告必须政府机关认可。 8、本次服务自签订《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并一次性支付检测费用后生效,并每个工程单体出具2份纸制版《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报告》,按合同规定时间段结束后为止。 9、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