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81-00044
项目名称:锦州市凌海市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50
最高限价(元):64.5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特许经营期为30年(包含建设期24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特许经营协议》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凡列入到诚信、环保、安全等“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2相关约束:⑴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独立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申请;⑶投标人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2月27日 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3月12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电子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电子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电子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锁现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限30分钟。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电子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凌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凌海市国庆路47号
联系方式: 0416-8851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联系方式: 0416-3585286
邮箱地址: hualong88518@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6820051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文竹
电  话: 0416-358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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