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工作任务和目标
以国家下发的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国家下发监测图斑、跟踪图斑以及自主提取2021年度变化图斑,利用互联网+(国土调查云)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拍照,全面掌握2021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凌海2021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
2.主要工作内容
(1)内业调查。将2021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互联网+”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上传至互联网+(国土调查云)平台中,开展外业核查。
(2)外业调查。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通过举证、拍照的方式上传至省级审核。
(3)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1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建库工作。
3.工作成果
数据库成果文件,电子版成果文件一份。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确保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和电子文档文件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并根据制作规范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自家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
6.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