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鹿邑县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录获取) (http://www.lyggzyjy.org.cn/)完成用户注册后、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政府采购”系统, 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鹿财公开-2024-5-1 | 鹿邑县中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项目 | 2752250 | 2752250 |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危急值闭环管理系统1套、医疗质量控制系统1套、血液管理系统1套、移动护士端系统1套、医保结算清单系统1套(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交货期:具备实施条件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合格。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 号);
4、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执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9、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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