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信财公开招标-2024-26-1 | 信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 2666919.16 | 2666919.16 |
5.2服务期限:一年。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5.4本项目共分一个标包。
2.2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及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出资信息网页截图)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由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升级,请各投标单位在新系统中重新入库,再下载招标文件。
6.监督部门信息:
联系人: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76-66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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