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9个收费站收费数据专线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32883768055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功  0998-693609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8 23:57  -  2024-04-02 18:00 

 采购单位:喀什公路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必须满足商品规格描述中核心条款; 2.目前以上目前属于我单位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合作采购的存量通信业务。若本次公开竞价后,继续由原供应商最低价成交,则从2024年4月1日起与原供应商按照最新成交价格续签合同。 3、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4、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5、新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自全部专线业务开通交付和验收测试合格之日起计费。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在原合同到期前完成业务开通交付和无缝衔接,原供应商与新成交供应商业务交替期间的月份服务费支付给原供应商,成功交替衔接后后的次月份起向新供应商计费缴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收费数据专线租赁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互联网信息服务; 描述: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9个收费站收费数据专线租赁服务采购;南疆专网本地9条20M收费数据专线:1、喀什公路管理局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9个收费站至喀什分中心20兆南疆专网本地收费数据专线租赁服务; 2、A端喀什公路管理局G3012线疏勒收费站、塔孜洪匝道收费站、阿克陶匝道收费站、艾尔木东匝道收费站、英吉沙北匝道收费站、英吉沙南匝道收费站、莎车农场匝道收费站、莎车匝道收费站、泽普匝道收费站,Z端喀什分中心,3、带宽20兆;4、专线类型:点对点光传输安全专网;部站链路9条跨省2M收费数据专线:1、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9个收费站至交通运输部路网检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机房2兆跨省专网收费数据专线租赁服务; 2、A端喀什公路管理局G3012线疏勒收费站、塔孜洪匝道收费站、阿克陶匝道收费站、艾尔木东匝道收费站、英吉沙北匝道收费站、英吉沙南匝道收费站、莎车农场匝道收费站、莎车匝道收费站、泽普匝道收费站,Z端交通运输部路网检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机房,3、带宽2兆;4、专线类型:点对点光传输安全专网;实际合同价和租赁服务采购期限:实际合同价和租赁服务采购期限根据成交单价、双方协商的合同价、以及各点位数据专线业务全部正式交付后的时间协商确定。详情请仔细阅读下方采购单位重要声明。;

次要参数要求:
18条 421200.00 -
 
 买家留言:1、报价前须仔细阅读采购服务的参数、期限、数量、开通地点等;充分准确了解采购单位需求后报价。
2、报价单格式不得修改,响应报价为总报价;若报价单或响应报价错误,视为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3、若竞价失败或竞价后成交结果不是本业务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4.本次采购中部站链路跨省2M收费数据专线与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属于主备链路,须符合交通运输部“主备通信链路应采用不同的物理路由”的规定。否则报价和成交无效。
 

 附件: 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9个收费站收费数据专线租赁服务采购报价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盖章后的报价单高清扫描件。报价单中各项业务采购期限均为12个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库木德尔瓦扎街道 解放南路126号喀什公路管理局 

 送货备注: 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主要要求 1.必须满足商品规格描述中核心条款;投标供应商须在业务开通的点位内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资源; 2.目前以上目前属于我单位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合作采购的存量通信业务。若本次公开竞价后,继续由原供应商最低价成交,则从2024年4月1日起与原供应商按照最新成交价格续签合同。 3、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4、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5、新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自全部专线业务开通交付和验收测试合格之日起计费。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在原合同到期前完成业务开通交付和无缝衔接,原供应商与新成交供应商业务交替期间的月份服务费支付给原供应商,成功交替衔接后后的次月份起向新供应商计费缴费。
报价响应注意事项 1、报价前须仔细阅读采购服务的参数、期限、数量、开通地点等;充分准确了解采购单位需求后报价。 2、报价单格式不得修改,响应报价为总报价;若报价单或响应报价错误,视为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3、本次采购中部站链路跨省2M收费数据专线与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服务属于主备链路,须符合交通运输部“部联网收费中心系统到收费站系统、ETC门 J架系统建立主备通信链路,主备通信链路应采用不同的物理路由”的规定,收费站附近无线通信基站物理链路和2兆数据数据专线不得为同一物理路由,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响应报价。若竞价后出现违背此项规则的情况,采购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综合统筹选择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合同。
其他要求 详细要求可电话咨询,或联系到甲方单位现场阅读相关往年合同,具体以双方签署的合同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