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兰考县城区新建三所学校设计及造价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兰财采字磋-2024-3-1 |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兰考县城区新建三所学校设计及造价项目包1 | 640000 | 640000 | 是 | 640000 |
2 | 兰财采字磋-2024-3-2 | 兰考县教育体育局兰考县城区新建三所学校设计及造价项目包2 | 430000 | 430000 | 是 | 430000 |
包2:兰考县城区青莲、桐林、人民路小学造价服务。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的规定,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照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及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企业电子签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3.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照公司成立之日起算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企业电子签章,附于响应文件中);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办理CA。“企业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0414.jhtml,办理CA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bslc/24675.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的,可以进行CA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公司。
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企业注册”,再用CA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谈判现场不接受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一个有效周期内)。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下载“兰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最新版本”,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磋商文件涉及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应分别下载所响应标段的磋商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lankao.gov.cn/)。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报价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供应商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评审依据
5.1 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审时,磋商小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依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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