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封市“放心消费险”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汴财磋商采购-2024-11-1 | 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封市“放心消费险”招标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5.2、服务内容: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调研学习国内“保险+服务”的实践经验,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城市”为目标,加快推进文旅强市建设,为本市“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行业自治、公众参与”的消费环境共治建设新格局蓄势赋能。“放心消费险”是在开封市行政区划范围内,以消费活动中的常见问题为导向,建立全面涵盖“吃”“住”“行”“游”“购”“娱”六方面的“放心消费”保险产品。“放心消费险”业务,通常包括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与经营者间产生消费纠纷,无法获得或无法快速获得依法应当获得的经济赔偿时,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赔付的合法权益保障方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1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6、赔付范围:围绕“吃”、“住”、“行”、“游”、“购”、“娱”进行赔付(具体赔付方面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以将资格授权给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以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方式:0371-23876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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