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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信息及绩效考评一体化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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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4-13 |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信息及绩效考评一体化平台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
最高限价:160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4-13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信息及绩效考评一体化平台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是 |
1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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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5.1采购标的主要内容:为加快推进航空港区组织人事工作信息化建设,提升绩效考评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质效,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优势为航空港区干部人事管理及绩效考评工作赋能,现需建立航空港区干部人事信息及绩效考评一体化平台,主要内容包括干部人事综合管理系统升级、新增综合绩效考评信息化系统、新增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新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 5.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上线和验收工作; 5.3质 保 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整体项目提供3年免费质保服务; 5.4运维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整体项目提供1年免费运维服务;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合格质量标准及采购人技术要求; 5.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5.8包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1供应商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4年04月09日 至 2024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4年04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及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取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执行,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 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
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 |
联系人:张骞 |
联系方式:0371-861906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
联系人:段明涛、乔天麒 |
联系方式:0371-68865936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段明涛、乔天麒 |
联系方式:0371-68865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