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营养素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Z20240012501 | 漯河市中心医院营养科营养素采购项目(二次) | 600000 | 600000 |
5.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 交货期:1年。分批供货,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的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出具有效证明文件);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⑥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信息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供应商需要抵达磋商现场,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4.2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货物类)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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