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2024年第二季度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62024041534801334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段湘芳  15026367809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15 11:04  -  2024-04-18 20:00 

 采购单位:新疆供销技师学院(新疆供销学校)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PU/PVC笔记本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PU/PVC笔记本; 笔记本等一批办公用品:16k/120张等,详见需求清单;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
1件 94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办公用品采购项目采购清单.docx
 

 响应附件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磋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加盖公章); 10.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需提供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及合同复印件; 11. 按附件要求填写报价信息; 注: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需提供完整文档,不得提供加密或损毁文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新市区 杭州路街道 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677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商务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磋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电子证照加盖公章); 10.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业绩证明材料不少于3个,需提供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及合同复印件; 11. 按附件要求填写报价信息; 注: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需提供完整文档,不得提供加密或损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