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渔村提灌站恢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辉县磋商采购-2024-20-1 | 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渔村提灌站恢复项目 | 2762343.17 | 2762343.17 | 是 | 2762343.17 |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5)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供应商及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递交的响应文件相关内容应与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示的内容一致,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7)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在建项目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已变更的,须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8)供应商如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审计报告);
3.2信用要求:
(1)对被列入“中国执行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和查询平台”失信被执行人的、“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市场主体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河南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黑名单、河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禁止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是否有行贿犯罪情况说明(格式自拟)。如提供虚假情况说明的,招标人将取消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如存在行贿犯罪情况的,按不良行为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加密电子响应性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4.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供应商-《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
5.本项目监督部门:
辉县市财政局:0373-636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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