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商城县观庙镇凤凰村等11个村庄规划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2024-03-701 | 商城县观庙镇凤凰村等11个村庄规划编制项目 | 2175336 | 2175336 |
(2)采购内容:本次规划范围主要对商城县境内观庙镇凤凰村等11个村庄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3)付款方式:分三期支付。第一期: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0%;第二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修改,规划成果正式批复并在公示期结束之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40%;第三期:完成数据库建设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中标金额的10%。
(3)服务周期:至完成数据库建设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止;
(4)编制要求:规划编制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或主创人员对规划成果实施终身负责制;
(5)项目实施地点:商城县境内。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或高级职称,项目组其他成员(至少3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5年以上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并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3 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报名后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5、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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