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会商系统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4011843535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办  0994-5303105;1800994585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17 19:12  -  2024-04-22 20:00 

 采购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会商系统设备采购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视频会议系统/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会商系统设备采购:详见采购需求附件;采购人需求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276360.00 -
 
 买家留言:请竞价人必须认真审核询价文件所有商务要求及参数要求。满足实质性资格证明响应文件,如明知不满足竞价文件要求进行恶意竞争的,将根据《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权益维护及纠纷处理规则》的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罚。 

 附件: 会商系统设备在线竞价采购文件 .docx
 

 响应附件要求:按照采购需求附件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盖鲜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中山路街道 新疆昌吉市北外环西路1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
交货(服务)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日历日内供货
质保期 3年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中标方对货物发运前对运输,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保证货物5个日历天内安全运达采购方单位。 2,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一并附于货物内。 3,货物在交付采购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中标方负责。
售后服务 1.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我方保证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保证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 2.在质保期内,我方保证提供免费的技术升级。 3.在质保期内,如果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或者损坏(非人为),我方保证负责免费维修故障设备。
安装验收 需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复印件,采购人应成立3人以上验收小组,开具验收报告
违约责任 违约及责任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应急需要,必须在48小时进行解决问题,如未按照时间解决,超过7日未解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我公司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该货物。
其他 需提供安装实现承诺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此次采购所需所有服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