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皇路店镇鸭河初级中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鸭河磋商采购-2024-5-1 | 南阳市职教园区社会事业局2023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皇路店镇鸭河初级中学)项目第1标段 | 2609080 | 2609080 | 是 | 2609080 |
(2)采购内容:计划建设综合楼(东)1512平方米,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7.供应商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8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响应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响应人自动放弃响应(30分钟内),将被退回响应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二次磋商时请供应商在接收到报价提示信息及时进行二次报价。
5.按照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宛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在制作、递交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南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的,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线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核验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材料随公告一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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