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中原之窗城市更新项目拟征拆地块空间规划设计服务项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郑港财采磋商-2024-180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港办事处中原之窗城市更新项目拟征拆地块空间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 951700 | 951700 |
(2) 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署后30天内完成;
(3) 服务地点: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6) 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包段。
3.2其他
3.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如实提供书面承诺符合资格条件且无纳税、社保、重大违法等方面失信记录以及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能力的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各供应商信用信息记录并存档,查询时将完整清晰的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网站涉及的相关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2.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远程开标,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制作纸质版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网上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4.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5.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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