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段场电梯宣传展示位招租项目招商公告二次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就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段场电梯宣传展示位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段场电梯宣传展示位招租项目

、采购内容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段场电梯宣传展示位招租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2021年1月1日(含)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广告经营业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合同能体现金额的,提供该项目任一发票即可;合同不能体现金额的,按照所提供的该项目所有发票金额累加。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及服务内容;如合同中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的,报价人还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或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

3.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证明材料: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招商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招商文件:

1)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进行招商文件下载。招商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车网(注册、缴费咨询)联系电话:0571-28221216。

招商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招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的方式提交)。招商人招商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e车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22010: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5277号

报价接收联系人:唐工,电话15102152660

同时,报价人须在e车网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找到对应项目→缴纳保证金(如需)→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编制好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

报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公开比价方式进行招商,以总价(含增值税)最高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招商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成交候选人

具体详见《评审方法》。

成交结果将在e车网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合作人

、报价费用:

本次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招商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九、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含增值税)模式。仅确定服务综合单价(含增值税)。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含增值税)固定不变,招商人根据合作人实际安装数量及实际租期据实结算。

十、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37个月,首月为免租期,免租期满后进入正式经营周期。

收款方式:

合作人根据实际安装的资源媒体租赁经营费用总价向招商人支付招租费用。租赁经营费用总价为每个段场租赁经营费用之和(含增值税)。

每个段场租赁经营费用(含增值税)=该段场电梯镜框媒体单价*数量*租期+该段场数码海报媒体单价*数量*租期+该段场LCD电视媒体单价*数量*租期。

合同签订生效后,款项按服务周期半年度结算。首月为免租期,免租期后先付后用,正式经营周期首月开始前合作人支付首期租赁经营费用,后续在每个支付周期到期前15天内预付下一个周期的招租费用。

十三、联系方式:

招商人: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15102152660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运营大楼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颜先生

电话:18668146182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466号运营大楼

杭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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