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室内装修 

 项目编号:62025062779159122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同心  17397791608 

 报价起止时间:2025-06-27 12:45  -  2025-07-02 20:00 

 采购单位:额敏县玛热勒苏镇卫生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装修工程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装修工程; 施工工艺:按甲方要求;采购需求:装修与安装,详见服务采购需求。;

次要参数要求:
1批 61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食堂改造.xls
食堂改造.xls
 

 响应附件要求:资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额敏县 玛热勒苏乡 卫生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付款说明 经甲方验收合格满意后根据财务状况付款。
合同价格 一次性按报价包死,价格不在调整。
报价要求 报价单必须有各类装修材料规格(型号)、品牌及厂家,且报价单必须是纸质版加盖公章拍照后上传方可有效。必须上传含有该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的文件(便于通知交履约保证金,没有上传此项,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报价前提 报价前看现场,联系王同心看现场17397791608,不上传现场勘探证明报价视为无效。
服务内容、材质及工艺要求 联系甲方确认服务内容材质及施工工艺
履约要求 竞价时间截止后预中标供应商向甲方交6000元履约保证金,然后确定预中标供应商。如不能在2个自然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视为放弃竞价。确定中标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1个自然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如因乙方原因在2个自然日内不能完成合同签订,则视为乙方放弃竞价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违约处罚 乙方不能于合同签订当日(包含)开始计算15天内完成,支付甲方违约金5000元。
时限要求 预中标供应商向甲方交6000元履约保证金经公示无异议后,在1个自然日完成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后15个自然日完成职工食堂改造,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履约保证金及改造所有款项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