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已由白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白发改投字[]号、白发改投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白城市城市发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白城市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白城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新建白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近期设计规模万/,远期设计规模万/。项目新建白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座,总用地面积㎡,近期其中:建(构)筑物基地面积.㎡,车行道面积.㎡,绿地面积.㎡,人行道面积.㎡",总建(构)筑面积.,总建筑物面积.",总构筑物面积.㎡。
.工程总承包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壹级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等级的设计企业;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壹级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优良等级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以上“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均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查询结果”。(详见吉建办〔〕号文件),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高级职称。注册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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