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2020年第二批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打捆招标部分)大竹县2020年第二批省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打捆招标部分)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竹发改【2022】12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大竹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大竹县移民安置中心
2.2 建设地点: 大竹县石桥铺镇铁板村、观音镇明月村等6个乡镇7个村
2.3 项目规模: 本项目硬化村组道路12.805公里,其中:大竹县石桥铺镇铁板村1.959公里,观音镇明月村1.511公里,高明镇海乐村1.774公里,高穴镇荣华村2.5公里,杨家镇野坪村1.949公里,童家镇童家村2.076公里,任家村1.036公里。
2.4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2年10月
2.5 项目总投资: 601.98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多渠道筹措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水利工程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10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人,专职技术人员 3 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其中一人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中级及以上项目咨询管理师(招标代理)资格(提供带二维码验证的证书扫描件和资格证书网页查询截图)。其他人员须具有四川省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 以上人员须提供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为其缴纳的近 6 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2.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的登记证截图;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分别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相关结果查询网页截图;4.申请人业绩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5.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本次比选的任一名专职技术人员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随时能到场开展工作。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汇报按比选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2年08月25日09时00分 至 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2年08月25日09时00分至 2022年08月30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大竹县移民安置中心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柏女士
电 话: 0818-6220350
传 真:
2022年08月25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