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供水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XFQXCZXGSXM--SJ-2024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西峰区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供水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7)水利
    联系人 惠强 联系电话 13830450505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1-30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2-01 17:00:00
    采购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西峰区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供水项目初步设计001 XFQXCZXGSXM--SJ-2024 服务-设计 3.0(元)

    公告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峰区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供水项目初步设计已列入实施计划。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浩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三家企业作为投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XFQXCZXGSXM--SJ-2024

      2.2项目名称:西峰区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供水项目初步设计

      2.3建设地点:西峰区境内

      2.4项目概况:西峰区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供水项目,助力产业发展,吸纳带动就业发展,解决乡村产业基地供水问题。

      2.5招标范围:西峰区2024年省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发展供水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概预算及图集,提供足额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参与并服务项目实施过程。设计深度需达到施工图深度。

      2.6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

      2.7最高限价: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最高限价=工程费×3%(费率),报价时只能填报费率的数字部分。(说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报价栏不能填写费率百分号(%),最高限价3元即为3%)。

      2.8.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注:合理最低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

      1、招标人委托代理机构通过庆阳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5.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1308 时 30 分至20242117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

      3、招标人或其代理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6.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进入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21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7.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浩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中元世贸写字楼1108),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庆阳市西峰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

         址:庆阳市西峰区九龙路21号

      人:惠

         话:1383045050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浩茹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中元世贸写字楼1108

      人:赵芳

         : 0934—8889315

                                 2024129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s://www.qysggzyjy.cn:9096)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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