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新农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砚山县新农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砚山县稼依镇落太邑村委会,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坎坡改梯2.4km²,配套灌溉措施提水泵站、压力管道、输水管网、调节水池及项目区内机耕道路、排水沟等。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2-22 17: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砚山县水务局 0876-312189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砚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经办人: 赵超逸
办公电话: 14769265380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皓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尹晓青 余国俊
办公电话: 0876-6880198 移动电话: 13887607761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600202400041001001
标段名称: 砚山县新农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二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2-29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8 08:30
开标地点: (砚山县)开标一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对砚山县新农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招标,主要完成砚山县新农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实施方案、施工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成果移交等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各阶段的报批报审相关工作,确保获得各阶段的相关批复。最终以招标人委托内容和项目实际完成的服务工作量为准。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专业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等)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至少含两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
其他: 3.7.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通知,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有通知所列情形,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核实,一经核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3.7.2招标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的相关信息可登录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查询结果应包括市场主体单位的基本信息、人员资历、能力状况、代表业绩等信息。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水建管〔2014〕323号)和云南省水利厅云水建管〔2018〕21号,凡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信息平台登录的信息不符的,将否决其投标,上报水行政监督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7.3信用档案:评标结束后,经招标人核实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为虚假业绩的报请水行政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3.7.4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是否缴纳保证金: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盖章-砚山县新农村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二次)-招标文件(审定稿)docx.pdf2024-02-22 17:22:55
2招标公告.pdf2024-02-22 17:22:3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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