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景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标段一水利水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景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标段一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地区【2024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德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大通县景阳镇景阳水库灌区

 (2)招标范围:维修改造渠道共7.368km,包括引水渠1.162km;干渠1.359km;支渠总长4.559km(其中二支渠0.456km、四支渠1.377km、南山渠1.265km、什家渠0.823km、兰冲水库、苏家堡水库渠0.638km);退水渠0.029km;改造箱涵共37座(0.259km);改造建筑物共45座(其中引水口1座、钢管渡槽1座、斗门41座,跌水2座)及水土保持工程。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9892001001

标段名称: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景阳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标段一.

计划开工日期:20240430

计划完工日期:20241015

建设内容:维修改造渠道共7.368km,包括引水渠1.162km;干渠1.359km;支渠总长4.559km(其中二支渠0.456km、四支渠1.377km、南山渠1.265km、什家渠0.823km、兰冲水库、苏家堡水库渠0.638km);退水渠0.029km;改造箱涵共37座(0.259km);改造建筑物共45座(其中引水口1座、钢管渡槽1座、斗门41座,跌水2座)及水土保持工程。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以上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49892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040400:00时至20240408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24 09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2号机位(地址:城中区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包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733443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德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址:西宁市海湖新区五四西路96号绿地云香郡30号商铺

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人:张先生、高女士

    话:0971-2733443

    话:0971-8175150

    真:

    真:0971-8175150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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