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进行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为----,备案流水号为,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民丰村地块土地平整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民丰村地块土地平整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概况:民丰村周边地块开展土石方挖运填埋工作,占地面积约万平方米,挖运土石方约万立方米,回填约万立方米,部分地块场地需进行建筑砾料清除、土方外弃、播撒草籽、面层做混凝土罩面、整平压实、建设透视围挡、硬化临时停车场面积约.万平方米等相关土地平整工作,预计工程费用约.万元。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计划工期: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前完成。(具体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 施工部分: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及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总承包服务。 .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工程费估算:.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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