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路灯照明、道路交通标线及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路灯照明、道路交通标线及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施工,已由长春新区年建设计划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区城市更新工程(路灯照明、道路交通标线及信号灯电子警察工程)-施工
.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 招标范围:路灯、景观灯、高杆灯设施修复及提升;供电设施修复及提升;信号灯修复及提升;路灯照明器修复及提升;标牌、路名牌修复及提升;拆除安装栏杆;道路交通标线修改及提升;零星工程等;超强西街、盛景路,信号灯电子警察;超强西街、成缘路,信号灯电子警察;飞跃路、吉大学校门口,信号灯电子警察新建。
.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年月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工程施工费用:万元。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①②③中任意一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需体现企业基本信息、资质信息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①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安装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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