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部集中区工业污水管网及泵站附属设施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化工园区既有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中部集中区工业污水管网及泵站附属设施工程监理已由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吉林化工园区安全发展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吉龙发改审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化工园区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污水管网工程起点位于承德街与龙北路交汇处,沿龙北路、郑州路、华丹大街、黎明路、劳动路敷设,终点与污水连通线接引,全长约公里(含支线),管径-,新建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座。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建设地点:吉林化工园区。 .计划工期:年月日—年月日,共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招标控制价:.元;(有超过该控制价的投标,否决其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投标单位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 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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