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已由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会议纪要【】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标段划分
项目编号
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
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一标段)
---
口袋公园(新民大街、辉南街、卫星路、红旗街)㎡
元
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二标段)
---
前进大街(邮局门前)绿化面积㎡
元
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三标段)
---
繁荣路(桦甸街)绿化面积㎡
元
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四标段)
---
口袋公园(南湖中街、前进大街)㎡
元
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五标段)
---
彩化(档案馆、前进大街、桂林路、桂林胡同、红旗街、补植街路条)
元
年朝阳区基础设施绿化彩化工程(六标段)
---
彩化(新民广场)
元
.招标范围:须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建设地点:长春市朝阳区;
.计划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年月日计划竣工。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策。(中小微企....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