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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青海省子项目(设计1)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青海省子项目(设计1)已由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国际【2025】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与城中区交汇处,北侧紧邻西宁市中心城区,西北与海湖新区相接,东与南山公园对望。

        (2)规模:本工程涉及植物园专类园建设工程和植物园科普能力提升工程两大类,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与城中区交汇处,北侧紧邻西宁市中心城区,西北与海湖新区相接,东与南山公园对望。目前,共建成盆景园、丁香园、蔷薇园、卉草园、松柏园、引种园等6个植物专类园,集中分布于场地北侧,物种资源较丰富,且部分已形成特色景观。由于现有专类园部分资源多但用地面积局限,资源特色不突出。结合国家植物园创建工作主要功能实现,依托植物园资源优势,进一步改造提升现有专类园。青藏高原地区物种资源丰富,生态资源独特,需新建专类园以弥补资源收集的缺失,并利用温室设施进行生境模拟保育,展示世界植物奇观,凸显高原植物魅力。将西宁植物园打造成为国家植物科学研究和交流中心、战略植物资源储备库、濒危植物的迁地保护基地以及植物科学传播中心。 本项目拟新建及改造西宁植物园17个专类园及科普场地改造提升,项目将立足青藏高原,凸显核心价值,紧抓资源优势,打造核心专类园。以本土及特有植物资源的迁地保护为核心,为“植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保存植物基因及种质资源;通过科学研究开发植物资源并为人所用,创造美好的景观游赏空间;改善城市小气候,增加绿地空间,提高生态保护和生物安全意识。营造针对植物、人、城市三大服务对象,融合植物园五大功能的植物专类园。同时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改造升级西宁植物园主题馆进行科普能力提升,通过展示西宁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国家公园、植物园体系建设等内容,可以向公众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公众的生态保 护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项目建设园艺观赏类、专科专属类、资源利用类、生境及地理分布类、科普文化类五大类型共计17个专类园,其中5个为已有建设基础的专类园改造,12个为新建专类园,总用地面积为201.9亩,本次涉及新建及改造面积为146.3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植物绿化、地面铺装、建筑物及构筑物、配套公共设施及机电工程。同时对科普场地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2.3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59761001001

标段名称: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丝绸之路沿线地区生态治理与保护项目青海省子项目(设计1)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221.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设计单位;

设计服务期:135.0天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服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服务、岩土工程勘察服务(详细勘察)、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并且[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资格,2022年11月01日至今有一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包括职责分工等事项;2.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个。3.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设计单位。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59761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5年11月06日0:00时至2025年11月10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五。。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靳先生、刘女士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5675103051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70号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七号新疆大厦办公楼8层

邮    编:

邮    编:100044

联系人:张景全

联系人:靳先生、刘女士

电    话:13997412446

电    话:15675103051

传    真:

传    真:010-88821703

2025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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