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职工服务中心关于再次选聘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单位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并经桐城市总工会同意,桐城市职工服务中心(市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决定向全市公开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一、项目名称桐城市职工服务中心职工维权法律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主要任务(一)职工维权法律服务.提供与市总工会职责、业务相关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工会事务、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法务指导和法律援助服务;.承担桐城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咨询服务热线()的接听、解答服务,安排专人受理通过热线咨询职工权益保护、劳动纠纷调解、诉讼等事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形成热线服务档案;.承担“桐城职工服务网”等栏目中有关职工权益和劳动法律咨询方面问题的解答;.为桐城市总工会职工维权的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及提供法律意见。.每年提供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讲座或法治宣传进企业、进园区服务不少于场次;.根据市总工会安排参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集体协商等活动;·指派至人担任市总工会的常年法律顾问。(二)案件代理服务方优先代理采购方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但须另行办理委托手续,并按《安徽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支付办案补贴和差旅费等实际支出费用。三、服务期限及经费(一)服务时限: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服务期间可顺延年,服务期间累计不超过年。采购人有权根据年度考核情况作出是否续签法律服务协议的决定。(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超过.万元的报价无效。(三)该项目报价包含服务方为采购方开展法律服务和开展法律活动的所有办公、交通、差旅、伙食及税费等一切费用(不包括案件代理)。四、服务方式(一)采购方可随时约请服务方经办律师到采购方住所进行法律事务研究、提供法律咨询。(二)采购方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经办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服务方住所与经办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经办律师的法律意见。(三)服务方负责安排值班律师在上班时间值守桐城市总工会职工维权热线电话(电话号码:)(每周至少值守两个工作日)。对于职工通过热线电话提出的问题,服务方须耐心、细致、有效做好解答,并做好登记工作,按月度编制报表。(四)根据市总工会及职工服务中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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