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服务培训协同采购项目(五次)服务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一汽红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一汽奥迪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项目概况
.标段名称:年服务培训协同采购项目(五次)
.项目概况:统筹集团内红旗、奥迪、大众、奔腾品牌,对售后服务(非技术)岗位培训、认证、辅导工作进行协同采购。
. 其他:本次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家及以上,且经审查合格申请人须≥家,否则项目直接流标。
. 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申请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具有企业管理咨询或服务咨询培训相关经验,有能力提供招标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人民币万(含万)以上,注册时间在年月日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财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年)累计营业额万(含万元)以上(提供审计报告)。申请人资金垫付能力万元(含)以上,垫付时间个月及以上(含个月)。
业绩要求:申请人近三年(-年)内拥有与家及以上主流乘用车汽车品牌合作相关售后服务类培训或辅导的项目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英文合同需配套中文翻译)(主流乘用车品牌指:① 豪华品牌:奥迪、奔驰、宝马、红旗、沃尔沃、雷克萨斯等;② 合资品牌:大众、丰田、本田、通用、日产等;③ 自主品牌:奔腾、长安、长城、吉利等);
(业绩必须为申请人主体业绩,提供其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兄弟公司业绩无效)
人员要求:申请人具有稳定服务团队,服务项目的员工数量达到人及以上,其中不少于人及以上全职售后服务(非技术)培训师(审核依据:提供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连续个月自缴社保证明和工资发放银行转账记录)。
(注:申请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人员无效)
开具发票要求:申请人能开具内容为“培训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往相应发票复印件,可以遮挡商务信息)。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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