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做好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北门江天角潭水利枢纽等海南省重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淹没区用地审批管理工作,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在年月日印发《关于抓紧做好重大水利水电项目淹没区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的函》(琼自然资函〔〕号)文件,明确了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占用耕地的,要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为落实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工作部署要求,我县决定开展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淹没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工作,现进行公开询价,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淹没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工作。
二、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土地规划资质,如非本省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海南省相关单位备案证书。
(三)联合体投标:本次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工作任务
根据琼自然资函〔〕号文件要求,在年月日前组织编制完成屯昌县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淹没耕地“进出平衡”方案,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分析淹没区占用耕地情况
结合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淹没区范围,根据琼自然资函〔〕号文件要求,套合分析出“进出平衡”方案中淹没耕地面积、位置、质量、分布、现状等情况。
(二)调查补足耕地情况
根据琼自然资函〔〕号文件要求,补足耕地优先通过整治、复耕第三次国土调查“恢复地类”恢复为耕地的方式落实,即补足耕地来源为恢复属性的现状地类图斑。在恢复属性的现状地类图斑基础上,通过内外业结合方式调查补足耕地的面积、位置、质量、分布、现状等情况。
(三)确认补足耕地恢复耕地方式
结合调查补足耕地情况,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共同确认补足耕地恢复为耕地的方式(整治或复耕),确保补足耕地符合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对耕地的调查认定标准。
(四)编制“进出平衡”方案
根据琼自然资函〔〕号文件要求,编制屯昌县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淹没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并需由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林业、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充分论证。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材料要求
有意参加的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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