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社村渡船头洲现代化农业园出租公示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经南社村二委会研究决定,决定将南社村渡船头洲集体农业用地租用给村民。根据《汕头市龙湖区涉农村(社区)集体资源管理办法》和《汕头市龙湖区涉农村(社区)集体资源资产交易办法》的规定,现制定如下发包方案: 一、本次招标地块是农业用地,承租人应根据土地性质依法依规使用承租土地。 二、出租地块--渡船头洲现代化农业园 三、承包年限:承包期为年,自年至年止。 四、公示时间:年 月日至年 月 日 五、报名时间: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六、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七、报名投标与承包金及交款方式: 、现面向社会招租,采用缴纳报名费及保证金作为该土地承包金的方式。投标起投金额采纳铭信评估公司针对该宗地块整片租金评估金额。 、本次投标报名费为人民币元和保证金人民币元或一次性存入南社经济联合社指定账号作为竞投保证金(开户行: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社分理处,账号:)。 、报名投标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带身份证及现金到村委会财务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土地租赁期限十年(即年至年),租用地所定租金聘请《汕头市铭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进行评估,该片地块共宗,总面积共亩,每亩年评估价为元,本次交易租金十年一次性收取。 、竞标方式,投标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竞标。本次竞投标以抽签的方式竞标,分两轮抽签,按报名顺序先抽顺序签,后抽中标签。 、中标后经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人应于五日内缴清租金并与经联社签订土地租赁合同,逾期失效,视为恶意竞标导致流标的不诚信投标行为,报名费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经联社将择日重新招标。 、无论是否中标,报名费不予退还,归村集体所有,未能中标者,无息退还保证金。 、为保护集体经济利益,强占土地、拒不执行本实施方案的租户将按非法占用集体资产、资源行为上报上级有关部门。由上级职能部门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承租人应根据土地用地性质依法依规使用承租土地,该地块只能用于农业种植,不能改变该用地性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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