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名称:(伊春财购核字[]号)伊春市不动产登记告知承诺责任险保险项目(第次)
需求详情:、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为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财产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全市服务网点覆盖率高者优先。
.潜在供应商拥有正式合同用工的理赔从业人员较多者优先。
、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省级机构内有承办经验的优先。
、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本地责任险市场占比较高者优先。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保险期间: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追溯期:年,自保险期间起讫时间向前追溯年。索赔方式:保险期间内索赔制。赔偿限额:保险期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万元、法律费用万元。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元或损失金额的%,两者取大。自保险期间起讫时间向前追溯年。
最高限价:.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伊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伊春市自然资源局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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