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
.招标范围: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采购入围供应商项目
煤炭热值采购范围如下:-/(褐煤);-/;-/;-/;-/;/以上。
.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安全落地视为交货);
.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质量标准要求,确保煤质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入围数量:家(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对入围单位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作保证)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能力组织和实施本次采购内容内的煤炭生产商或煤炭经销商;
.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三年(年-年)至少有一项类似业绩;
.提供近三年(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在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
.本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