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旁春华路号(三灶机场北路青湾大道侧)盾安临时工业厂房公开招租(第二次)) 项目编号 转让(委托)方 珠海市三灶管理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转让(委托)方联系方式 公告开始日期 年月日 公告截止日期 年月日 批准机构 珠海市三灶管理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委托方)所属地 区属 项目(标的意向) 租赁 交易底价 月租金元 报价幅度 元/次 经营期限 年 项目概况 、出租标的物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海岸大道旁春华路号(三灶机场北路青湾大道侧)盾安临时工业厂房,一层,面积共约㎡,其中净高米临时厂房建筑面积约为㎡,净高米临时厂房建筑面积约为㎡。 、租赁物使用及装修情况:临时厂房未办理产权登记,已办厂房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厂区配有变压器和配电设施,整个厂区水电正常,门窗完好,均已投入正常使用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是否允许个人竞买 否 保证金缴纳类型 按标的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承租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业现有承租方合同期至年月日结束,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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