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名称:()扬州大学(大学北路号一、二楼)经营性用房招租()扬州大学(大学北路号三楼南)经营性用房招租()扬州大学(大学北路-号、层)经营性用房招租招标项目简介: ()扬州大学大学北路号一、二楼约平方米。经营项目:蜂产品销售,租期年。()扬州大学大学北路号三楼南约平方米。经营项目:办公用房,租期年。()扬州大学大学北路-号、层约平方米。经营项目:电脑电玩,租期年。三、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下列资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校园管理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不得变更,不得分租或转租给他人;、承租人应在中标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与招租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人资格,不退还保证金;不中标者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应征得招租单位同意后方能实施;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承租人无条件搬离租赁房屋,不得拆除室内装修;、租金先付后租;、承租人必须做好“门前四包”工作,不得出店经营;、招租单位以房屋、场地的现状出租,不负责办理意向承租人承租期间因经营管理所需要办理的其它任何证照手续,租赁期间非招租单位原因对承租单位经营造成影响,招租单位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意向承租人投标时应提交材料、单位登记证明(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承租人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承诺书》,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所载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自然人(男周岁~周岁,女周岁~周岁)须携带担保协议书( 附件下载,担保人应是扬州大学在职科级以上干部或中级职称以上教师及注册资金万以上企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五、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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