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楼内改造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楼内改造部分,招标人为长春市市直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名称:长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春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大楼安全隐患整改工程-楼内改造部分; . 建设规模:改造面积.平方米; .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 计划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应无在建工程; .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 .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年月日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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