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全省商业企业车辆、财产共保体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年全省商业企业车辆、财产共保体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入围家数:本次公开招标选取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九个市(州)烟草公司及所属控股的多元化企业保险业务进行承保。首席承保人保险份额%,共保人保险份额%。
.服务内容:为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九个市(州)烟草公司及所属控股的多元化企业提供保险服务,投保险种包括财产一切险、定车定额货物运输险、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现金险等内容。
.服务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吉林省公司、九个市(州)烟草公司及所属控股的多元化企业。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仍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招标内容(本项目投标人可以以分、支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项目唯一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经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在承保安排、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团队:投标人须配备省级专项服务小组并指派项目负责人,明确人员分工及职责。
.投标人近三年(年-至今)具有至少分别完成过一项财产险业务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提供总公司近三年(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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