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绿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中医院赣县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提升项目(除颤仪)(项目编号:--品目七)电子化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项目概况 赣县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提升项目(除颤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品目七 项目名称:赣县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提升项目(除颤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县采办字 赣县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提升项目(除颤仪) 台 .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经营用于临床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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