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单位: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龙岗区平湖中心学校物业服务项目 项 详见招标文件 差额申请,已申请.万元,年追加个物业管理人员.万元。合计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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