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吉�股份合作经济社(新二小组) 土地投包公告 顺德区杏坛镇吉�股份合作经济社(新二小组)于年月日下午时分在吉�村委会二楼会议室对位于该小组内的块土地在社会进行公开竞投活动 一、领导小组的成立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架构 决定成立吉�村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决定承包期内各项工作事宜。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伍少敏 副组长:黄志英 成员:麦嘉霈、郭志恒、黄钜光、黄冠冲、伍幼娟、伍桂冠、黄宝娇、黄海权、黄志楷、黄冠冲、黄桂标、黄志保、黄冠永。 、领导小组的职责 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方式决定本方案承包期内的各项工作事宜。在方案承包期内的流标、转包、退包等相关工作决定需公示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执行。若对公示条款有异议,需/(村民代表 /股东代表 )或/以上有选举权的集体成员书面联名提交异议申请书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相关情况作说明,与异议申请书一并提交至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审核。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审核同意后,领导小组按异议事项拟定新的投包方案,经成员会议表决同意重新组织竞投。 二、竞投资产的基本情况 .发包方:吉�股份社新二小组; .资产名称:吉�水闸基围边杂地(以下简称“本资产”); .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 块,合共总亩数约:亩 ; .标的物所在位置:吉�村新二小组; .投包地点:吉�村委会二楼会议室; .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共计年(以公历计,以下同); ?若按正常流程投出的,则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如上,每年承包款按中标价收取。首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按中标价收取一年承包款; ?若是流标后投出,签合同的时间已超过原定合同的起始时间年月日的;或在承包期内退包后经重新发包的,合同的起始时间则按实际签订合同日期开始计算,该年的承包款按:中标价/天*实际承包天数收取;往后每年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时限是从当年的月日起至次年的月日止,承包款按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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