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吉�股份合作经济社(松南小组)
土地投包公告
顺德区杏坛镇吉�股份合作经济社(松南小组)于年月日上午时在吉�村松南会堂对位于该小组内的块土地在社会进行公开竞投活动。
一、领导小组的成立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架构
决定成立吉�村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决定承包期内各项工作事宜。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伍少敏
副组长:黄志英
成员:麦嘉霈、郭志恒、黄曙光、叶丽冰、黄富杯、黄显校、黄兴和。
、领导小组的职责
领导小组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方式决定本方案承包期内的各项工作事宜。在方案承包期内的流标、转包、退包等相关工作决定需公示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后执行。若对公示条款有异议,需/(村民代表 /股东代表 )或/以上有选举权的集体成员书面联名提交异议申请书至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相关情况作说明,与异议申请书一并提交至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审核。经镇集体资产交易管理所审核同意后,领导小组按异议事项拟定新的投包方案,经成员会议表决同意重新组织竞投。
二、竞投资产的基本情况
.发包方:吉�股份社松南小组;
.资产名称:扇面塘西北面土地(以下简称“本资产”);
.资产数量及面积:共有 块,合共总亩数约:.亩 ;
.标的物所在位置:吉�村松南小组;
.投包地点:吉�村松南会堂;
.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共计年个月(以公历计,以下同);
?若按正常流程投出的,则合同的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期限如上,每年承包款按中标价收取。首年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按中标价收取一年承包款;
?若是流标后投出,签合同的时间已超过原定合同的起始时间年月日的;或在承包期内退包后经重新发包的,合同的起始时间则按实际签订合同日期开始计算,至年月日止。第一年的承包款按:中标价/天*实际承包天数收取;往后每年标的物承包的起止时限是从每年的月日起至次年月日止,承包款按中标价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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