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 第四标段(中游渠首及民生渠首水闸标准化建设土建及金结部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以(新塔办规计〔〕 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中游渠首及民生渠首水闸标准化改造: 、叶尔羌河中游渠首①土建部分提升改造,②金结、机电设备改造和保养维护。、叶尔羌河民生渠首①土建部分提升改造,②金结、机电设备改造和保养维护。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中游渠首及民生渠首水闸标准化改造: 、叶尔羌河中游渠首①土建部分提升改造,②金结、机电设备改造和保养维护。、叶尔羌河民生渠首①土建部分提升改造,②金结、机电设备改造和保养维护。(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单位资格要求: 国内依法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有项类似工程业绩;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相应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疆外企业需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注册证书,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业绩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 .未纳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自治区水利建设项目投标活动。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市场主体,不能参加投标活动。 .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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