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 第一(施工)标段、第二(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和田水文勘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项目规模:升级改造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第一(施工)标段 升级改造策勒、黑山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第二(施工)标段 升级改造尼雅、乌鲁瓦提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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