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告 为打造福州市温泉文化交流中心,采用招商方式选择合作方对福州市温泉文化交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招商项目&;)进行运营管理。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商主体单位,现委托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商咨询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商,现欢迎有意向参加的潜在合作方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福州市温泉文化交流中心项目 .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号(原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项目规模:五层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可经营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地下夹层面积.&;;一层面积.&;,二层面积为.&;、三层面积为.&;、四层面积均为.&;;五层面积.&;,屋面一层面积.&;。负一层层高米,一层层高米,夹层层高米,二层、三层、四层层高均为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用地性质:本项目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 二、招商合作范围及方式 .项目内容:福州市温泉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层运营和管理,并配套地下停车场车位约为个,地上停车场车位约为个(具体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 .免付投资回报收益期:个月。 .运营合作期限:年(含个月免付投资回报收益期),运营合作期限起始时间以房屋结构加固完成后招商主体单位向招商响应人发出房屋交付书面通知的落款时间为准。 .合作方式: 本项目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由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招商主体单位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合作方,具体如下: ()项目为已建建筑物的功能升级改造,招商主体单位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合作方,双方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由招商主体单位投资改造内容包括:①建筑主体内部结构加固; ②原有配套供水供电、消防通风设施的改造(具体见附图和清单); ③现状电梯提升改造; ④室外温泉供水管道; 具体改造内容详细清单详见附件,合作方就上述改造内容提交设计方案,招商主体单位确认后进行投资改造,但招商主体单位仅承担不超过万的总投资,如有超出部分由合作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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