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年度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第二次)(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承保范围: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管辖范围内的供水管网(管径或以上)及其附属设施(含归属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理的住宅项目配建的户外供水设施),以用水户分户专用管进入分户住宅隔墙前管道和设施为责任终点,包括市政管网及其附属供水设施,住宅配建的供水加压设施、储水设施、管道、阀门仪表等。公司管辖范围内发生供水管道爆漏及其附属供水设施损坏或其他人为、非人为因素造成第三者人身意外及财产损失,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万元,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万元,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万元,每人每次事故医疗费限额万元,本项目不设最低免赔额。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即:当报价单位为独立法人且非分支机构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当报价单位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除了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还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注:一个保险主体仅允许一家机构参与,如出现一个保险主体有两个及以上机构授权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保险主体的所有机构投标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或证书。 ()供应商应当具备资质:当报价单位为独立法人且非分支机构时,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当报价单位为独立法人所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时,除了提供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还须同时提供分支机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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