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排水公司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决定对该项目依法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项目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排水公司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 二、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监督机构: 、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赵工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促进排水装备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司城中村清疏效率,计划开展小型抓斗清淤装备、小型履带式水冲装备产品委托生产,授权生产制造企业按照参数规格要求生产产品,并完成整个产品的封装、出厂检查、产品包装、物流发货、售后维保等工作。确定 家中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提供小型抓斗清淤装备、小型履带式水冲装备货物。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供货地点:广州市。 六、标段划分、招标内容、供货期及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内容:广州排水公司年装备委托生产采购项目采购及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供货期: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收甲方需求,在日内,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产品设计并提交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资料予甲方审核确认。 .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及相关图纸等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日内,完成全部量产机型的生产制造工作并送往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组织人员进行该批次的最终验收工作,在生产过程中可生产出样机供甲方核查。具体以采购合同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且投标人单项单价报价不得高于对应项投标限价中的全费用单价限价。全费用单价限价材料详见《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承包方式:全费用单价包干。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且具备生产投标货物的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按《投标申请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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