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舟通道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及用地预审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沪舟通道工程项目业主为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规划选址论证及用地预审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舟山至上海综合运输通道,全长约公里。 .本次招标设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沪舟通道工程全线的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等(含资料收集、报告书文件编制、评审、配合申请、配合报批等)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收集资料,数据分析,编制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报告(含规划选址、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占补、耕地占补、节地评价论证内容),配合招标人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论证,取得论证意见; ()永久基本农田占补方案编制; ()协助招标人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申请,经审查通过后协助招标人逐级向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审查,协助招标人完成由项目主管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并取得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批复。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之日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土地学会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准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并在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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