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舟通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沪舟通道工程项目业主为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舟山交通网(://.../)、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舟山至上海综合运输通道,全长约公里。
.本次招标设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沪舟通道工程的海域使用论证,包括海域使用现场调查、报告编写等。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研批复之日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 日~年月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 ://...//),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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